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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篇帖子有些过激

尊重事实,放弃一部分不对的言论。刚才看到了一段视频,其中有一段监控录像。从录像当中看,当时路口有车辆通行,也就是说肇事车也许没有闯红灯;另外和对面车辆(尤其是路另外一边的电动车)的速度对比来看,70km并不是不可信,也许有80左右,但是肯定没有网上说的100多那么夸张。而且据一位有稍长驾龄的朋友所言,70km也是一个致命的速度。在这件事情上将矛头对准交管部门是不应该的。

矛头应该对准的还是那几个嬉笑的纨绔子弟,但是这种谴责更多是道义上的,不是法律上的。而且对于这个事情,我们也改变不了什么。

关于媒体控制,也有人透露不让媒体报道是怕学生闹事。不过这个事情做得有点过了,网络堵不住,你越堵传统媒体,学生越容易受蛊惑,还好现在学生都还很克制,没有出来闹事。

不过这个事件本身,一边是本地富二代,一边是新移民,事故事实基本清楚,这个案子还是很能考验社会公信力的。就事论事,如果最后判交通肇事罪,那么也应该算是一个公平的结果。网民的愤怒和我的过激,执法部门公信力下降,信息披露不充分也是有一定的原因的。另一方面不承认不行,确实有仇富心理作怪。关于为何大家仇富,这是另外的话题了,不过大家都没钱,而且看到的都是垄断行业和掌权者在拿钱,财产来源不透明,又时常有些为富不仁的事情出来,想不让民众仇富都难。这个应该不能算仇富心理,没见到几个人仇马云仇丁磊,毕竟这些人是从无到有白手起家做起来的,和既得利益集团不一样,应该叫成仇暗心理。

上篇贴子回头看看是有些过激,而且升级到某个阶层的问题。上纲上线不是我的原意,罪过罪过。不过这件事还我还是要关注的,毕竟从受害者那里,能看到很多与我相似的影子,我不能不把他的经历引以为戒。二如果真的肇事的这小子被网开一面,我还真是要跳出来讲两句话闹腾闹腾的。

不过,这个要等结果出来再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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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. ace
    2009年5月11日01:37 | #1

    "判交通肇事罪,那么也应该算是一个公平的结果"
    只看撞人这个事情大概是公平的吧。但是“飚车”这个问题就从此不追究了吗?要治本还是得刹住“飚车”这股邪气,不然迟早还会有下一个受害者的。

  2. Friendkey Ren
    2009年5月11日01:37 | #2

    关键在是不是飙车,不在是不是70KM
    交管部门闪烁其辞,越没越过双黄线都不敢回答,不是那家人打点的?鬼信

  3. ace
    2009年5月12日01:37 | #3

    ZZ自韩寒的博客,感觉以他赛车手的身份对车的了解,应该是比较可信的吧。

    http://blog.sina.com.cn/s/blog_4701280b0100d69e.html

    “这台车原厂的刹车配备非常的顶级,是准赛用的级别,100公里的速度刹车到0大概需要35米,车辆撞到人以后过了50多米才停住,我们假设他当时全力刹车,那速度应该是在每小时120公里左右的。

    但是,客观的说,目击者所说的150公里我认为可能是偏快的,因为街道参照物的关系,120公里每小时的速度会让人感觉更快,而且150公里以上的速度撞到人很可能不能保持肢体的完整。不过,从比较专业的角度,我是不认同交警给出的70公里每小时的说法的,我有一个朋友在类似的速度不小心撞到过人,对方只是轻伤。我个人的判断是100到130公里以内的一个速度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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